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22年“三农”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和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
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需要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中国能够成功消除绝对贫困,制度优势是重要法宝,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在攻坚克难的减贫道路上,正是由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举国同心,合力攻坚,党政军民学劲往一处使,东西南北中拧成一股绳,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同时,通过制度设计,建立贫困的识别、划分、退出、监测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如何稳”等一系列实际问题。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办成更多像脱贫攻坚这样的大事难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将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坚持人民立场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乡村振兴事关共同富裕的实现,其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建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党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事实充分证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在高质量发展中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作用,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先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多部门、多地区,需要总体性协调、高质量推进。以新发展理念统领乡村振兴工作全局,就要牢牢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科学把握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内在关联,整体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蕴含了大局观和系统观念,其目的是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因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寄予了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的希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仅关涉到“物质文明”,还关涉到“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协调发展,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还要看到,乡村全面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民生活质量,让广大农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谭琼琳 廖志华)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