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2月20日上午9时左右,扬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扬中市三二线发生一起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地面一片狼藉,人力三轮车已经严重变形,横在护栏旁边。
据了解,拜某驾驶人力三轮车在扬中三二线中保机电路段横过道路时没有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与袁某驾驶的沿三二线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栏板货车相撞。此次事故导致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右脚踝缝针,右肩骨折,车辆受损。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过现场视频监控可以看到,事故现场前方五十米就有人行横道,但是人力三轮车驾驶人没有从人行横道过马路,而是选择横穿马路,想要在护栏中间的一条小道通过。并且,其横过道路时也没有下车推行,没有注意观察左侧来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交警提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横过道路时应仔细观察两侧来车,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