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我市今年多措并举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规划引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国土部门充分考虑全市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时,在保证安置用地基础上,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用地。同时,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暂时无法准确定位的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农业设施、乡村旅游实施、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对已列入省政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和拟申报市政府特色田园乡村试点的村庄,必须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求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及镇江新区应结合地方特色,年内至少完成1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任务,引导农田集中成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
国土部门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户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鼓励复合利用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允许探索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与此同时,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引导农业设施建设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鼓励集中建设。并将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信息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严防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文/图 郭图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