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句容市纪检监察部门发布消息:日前,经句容市委批准,句容市纪委监委对句容市公安局郭庄派出所原所长夏祖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经镇江市监委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夏祖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在组织对其调查前采取串供等方式掩饰、隐瞒真相,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政治纪律;未办理建房报批手续以他人名义私自建房,此外采取多报派出所食堂开销,私设“小金库”,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人头、私下走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数额巨大,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
夏祖明组织观念日趋淡薄、对党纪国法缺少敬畏感,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祖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夏祖明简历
夏祖明,男,汉族,1970年9月生,句容市人,大专文化,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起为原句容县公安局大卓派出所、天王派出所、黄梅派出所民警;句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句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句容市公安局下蜀派出所教导员;2013年2月至2017年4月任句容市公安局赤山湖派出所所长;2017年4月至今任句容市公安局郭庄派出所所长。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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