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11月25日,记者从海事部门了解到,我市积极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打造船舶岸电使用示范区,取得初步成效。统计显示,镇江辖区近两个月供电船舶达3294艘次,供电量32万KW-h,供电时长42101小时,供电量跃居全省前列。
今年以来,镇江海事部门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有效减少了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低压岸电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海事、交通、电力等部门为辖区码头、靠港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改造提供技术参考,确保岸电建设规范统一。对辖区所有码头的岸电设备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码头及时查缺补漏。2021年,镇江辖区岸电码头覆盖率达到100%,泊位覆盖率增长由不到90%增长到95%以上。
为推动岸电使用更加便捷、数据更加精准、管理更加科学,我市对辖区码头单位已有岸电设备加装智能化模块,实现数据实时上传,系统后台实时监控。2021年9月到11月期间,镇江辖区27家非液货码头完成智能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率达到85%;其他码头也已与相关科技公司进行了对接,并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工作,后续将陆续安装到位。"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增加岸电使用模块后,岸电系统信息统计汇总功能进一步完善。
今年10月,海事部门推动辖区34家非液货码头165套岸电设备100%接入船E行岸电系统,所有岸电设备100%张贴二维码。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走访指导、专题培训等形式,督促辖区码头单位加强对到港船舶使用"岸电信息系统"的指导和帮助,及时收集反馈并协调解决船舶岸电系统存在的问题,成功推动岸电系统接入率全覆盖。
"督促辖区码头单位建立健全船舶使用岸电设施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到港船舶‘应接尽接’,最终自觉按规定规范使用岸电。"镇江海事局危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结合124专办明查暗访加强码头岸电服务运行情况检查,对虚假应付、敷衍塞责的行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制定《关于对"船舶未按照规定使用岸电"违法行为的处罚指南》,对岸电违法行为予以严格执法。
为了岸电使用更加绿色便民,我市将持续加大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力度,从岸电建设标准化、岸电管理制度化、岸电数据信息化三个方面进一步加速岸电低压示范区建设,切实提升镇江港口绿色发展水平。(图/文 通讯员 王川 刘玉宝 全媒体记者沈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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