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镇江市纪委监委了解到,近日,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对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田志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田志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扭曲“亲”“清”政商关系,把权力当成谋私工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收受服务对象及下属礼金、购物卡,接受旅游安排,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同时田志虹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经营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
田志虹身为政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镇江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镇江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田志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媒体记者 杨磊)
田志虹简历:
田志虹,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江苏丹徒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8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丹徒县建设银行工作;
1990年12月至1996年5月历任丹徒县工商局科员、姚桥工商所副所长、企业管理股副股长;
1996年5月至1997年7月历任丹徒县辛丰镇镇长助理、副镇长;
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任镇江市人民银行计划信贷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任镇江市工商局科员;
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丹徒县新区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丹徒县辛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丹徒县丁岗镇党委书记;
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任丹徒区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丹徒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丹徒区政府副区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丹徒区政府副区长、高新技术产业园党工委书记;
2011年7月——任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7年11月3日 镇江市丹徒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田志虹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