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11月5日从市医保、税务部门获悉,镇江市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为11月15日至12月25日。市区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在银行柜面(农商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各网点)、社区(村)代征点现场缴费等方式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为: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组成。市区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参保的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37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 720元;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减半,缴费标准为185元,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外地户籍无本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090元。
另外,符合文件规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如何办理?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进行缴费。2021年已缴费人员则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通过微信、支付宝线上缴费,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社区(村)现场缴费等方式直接续保缴费。同时,今年还新增了银行柜面缴费方式,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农商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各网点即可办理缴费。
2021年未缴费人员需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后可通过以上四种方式缴费。
市医保部门提醒,为确保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从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符合破年参保条件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通讯员 杨娜 李翔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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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这些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医疗待遇由门诊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生育待遇等组成。
普通门诊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制度,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儿童,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所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待遇。
慢性病门诊方面,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据市医保部门介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制度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次结算。在本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5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在本市三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通讯员 杨娜 李翔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