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民政局对镇江市测绘学会、镇江市山水汉居传统文化研习社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镇江市测绘学会、镇江市山水汉居传统文化研习社未按规定接受2016年至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镇江市民政局对上述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市民政局将上述2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是登记管理机关考察和评价社会组织运行状况的重要手段。对于未按规定履行的法定年检义务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维护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秩序。
民政部门在此提醒,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将被列为非法社会组织,请公众注意甄别,自觉抵制。(冯雨桑 杨佩佩)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