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以来,以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为中心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20日,市司法局召开了镇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从改革的意义、总体情况、我市《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四个方面作了介绍。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宏介绍,10月1日起,全省统一集中由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我市也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列为市委深改委2021年度工作重点。市司法局作为责任单位开展了相关推进工作,起草了我市改革实施方案。10月11日,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依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具体细化规定,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述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集中行政复议职责。二是完善机构建设。三是加强工作力量。四是加强工作保障。除了上述四项重点内容外,《实施方案》还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等方面作出规定。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层级多、覆盖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持续发力。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有序过渡。二是重视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引导宣传。(全媒体记者 笪伟 通讯员 陈经纬)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