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但对于“隔夜酒”许多人还是不当回事。今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名货车驾驶员就在“隔夜酒”上惹上了大麻烦,不仅好好的工作丢了,还被处以拘留15日及罚款的处罚,真是后悔不迭。
今天上午,镇江新区交警大队大港中队民警在辖区赵声路与东丰路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7时40分左右,一辆悬挂南京号牌的厢式货车行驶至卡点时,中队长殷鹣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司机刚下车,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你喝了多少酒啊?”民警问道,“开车哪敢喝酒啊,我是昨天晚上喝了点,这么长时间了不会是酒驾吧。”驾驶人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是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遂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货车司机李某委屈地表示,他是南京某货运企业的驾驶员,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他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前一天下午,他与同事驾驶厢式货车到镇江新区送货,送完货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于是就把货车停好,两人在附近一家小餐馆吃晚饭,并喝了几两白酒,之后两人步行回旅社睡觉。
今天上午,李某与同事开着货车出发了,没想到刚上路不久就被民警查获了,面对自己因为酒驾将面临的处罚,李某悔恨不已。据警方介绍,我国法律对于营运车辆的酒驾醉驾行为处罚较为严厉,李某将被处以伍千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好好的工作肯定丢了,这样的代价真是太大了。(赵竹生 沈湘伟 文图)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