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总有人心存侥幸,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近日,一名司机就因抢“黄灯”通行,最终酿成事故。
10月16日13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上青线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行驶至镇荣公路路口时,路口的绿灯已经闪烁并变为黄灯,然而张某并没有减速,反而继续向前行驶,与沿镇荣公路由北往南由许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许某受伤,两车损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丹徒交警提示:在信号灯路口,抢“灯头”“灯尾”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绿灯即将结束时要谨慎通行,切不可加速抢行,更不可在黄灯、红灯亮起时闯灯通行!(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张进 於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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