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多位远洋香奈城一期商住楼的业主向京江晚报和今日镇江反映,他们家中曾发生洗澡跳闸等情况,待物业有偿更换大容量电表后有业主发现是物业将原来的大电表换成了小电表,造成业主需要再次更换的麻烦,并且收费不规范,业主怀疑物业换表牟利。物业解释称,洗澡是部分业主入住后才需要。律师认为,整改是开发商或物业应尽的义务,费用不能由业主承担。
业主:为了洗个澡要换电表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远洋香奈城一期商住楼,业主潘女士带记者来到电表房说,2019年1月她入住小区,发现洗热水澡必跳闸,她询问物业电工,电工说目前最大电流不超过40安培的电表不够用,需要换100安培大表且要支付费用。由于潘女士知道之前安装的都是大表,便问对方,“原来装的大表,后来才换成小表的,现在换回来为什么要付钱?”对方就未收潘女士费用。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金女士,她2019年12月入住小区,由于是商住楼不能用燃气,所以金女士安装了挂壁式电热水器,没想到只要洗热水澡三五分钟家里就跳闸,她询问电工,得到和潘女士一样的答复。不同的是,由于金女士不知道一开始是大电表,在支付了550元的情况下更换了新的大电表,“商住楼全靠电,家里烧菜用的是电磁炉,后期准备装小厨房,不换表无法正常生活。”潘女士和金女士说,大电表能够承担8000瓦的用电负荷,而更换小电表只能承担4000多瓦用电。
记者查询到常用家用电器的容量大致范围,电热水器为800至2000瓦,微波炉为600至1500瓦,电饭煲为500至1700瓦,电磁炉为300瓦至1800瓦,电冰箱为70至250瓦,液晶电视机为250至350瓦,空调器为600至2000瓦,电暖器为500至2500瓦。
后来,潘女士和金女士在与邻居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住户入住后都更换了大电表,有的没付钱,有的付了400元至550元不等,且很多业主家出现开冷水出热水的现象。金女士出示了她的支付记录,显示微信打款到物业电工个人账户上,这一系列操作,让金女士怀疑物业以换电表牟利,而且收费数额和过程都不规范。
物业:办公足够、住户单独换
记者随后与两位女士来到远洋物业服务中心,前台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称物业负责人外出办事,暂时无法联系。
根据业主提供的号码,记者现场联系上了服务中心负责人范友杰,他说,小区是二次供电,一开始是机械表,需要工作人员上门抄表,后来出现部分业主推迟交电费的情况,在2016年左右,物业将表统一改成预付费表,业主充值使用电。
范友杰说,由于大部分人买商住房用来办公,大功率的电器不多,更换后的电表足够使用,后来部分业主入住需要洗澡才需要再次更换。记者问对方,既然是商住楼,为什么换电表时不考虑业主居住后的需要?范友杰称,换电表时他不在此服务,不清楚当时的情况。至于收费不同,范友杰认为这都是业主自述、没有事实依据,他不清楚情况。
对于范友杰说法,潘女士和金女士无法认同,她们认为,房屋性质是商住楼,那么就具有商用和居住两方面的功能,且房屋交付时明确建有厨房和卫生间的设施,交付时各项生活基本功能应该完备。金女士说,她有转账记录为证,并非没有依据,“难道我们商住楼就不配洗热水澡吗?一开始不能洗澡已经为我的生活带来不便,后来为了洗澡还要我自己花钱换电表,这个费用应该物业承担。”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称,商住楼内的电表,由物业自行负责管理。
律师:费用不能由业主承担
法律界人士对此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他认为,商住楼的功能既能商用又可居住,且具有卫生间和厨房间这两个区域意味着这里可以做饭、洗澡,而电量的负荷不能够达到业主正常洗澡的基本功能,便不符合业主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和使用条件,业主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增容以达到能正常洗澡做饭是合理的,整改是开发商或物业应尽的义务,费用不能由业主承担。(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干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