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镇江法院系统共有5篇案例入选。
这5篇入选案例分别为:
1.保险人援引的免责条款应具有合理性和关联性——秦龙公司诉人寿镇江公司保险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周强 陈庆
2.发生意外事故后雇主因先行赔付取得的保险金请求权范围的界定——建安公司诉人保镇江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荷 李洁
3.债务加入纠纷应当参照适用担保法律规范——农商行诉科艺贸易中心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吴飞
4.贷款人参与过桥资金借贷对借新还旧认定的影响——担保公司诉潘某珍等追偿权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邰玉妹 李洁
5.村委会疏于管理并放任他人改变土地用途,应对因违法用地整治而产生的建筑物拆除等损失承担责任——安信德物流仓储公司诉上堭村村委会土地租赁合同案
编写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李祉含
据介绍,该丛书所载案例是从全国法院报送的大量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内容涵盖各类型常见纠纷,对审判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