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又有一波工作岗位可供挑选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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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
近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发布江苏省2022年
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
其中镇江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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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600人(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0月15日)。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其中,报考乡镇(街道)职位,须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报考法院系统和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表彰奖励可放宽至院系级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具体职位及选调数量见附件。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0月15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0月16日16∶00。
2﹒资格审核。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14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江苏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0月24日上午。考场分别设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2日至10月23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调数量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男女选调数量同步调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15人。考察人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5﹒确定拟录用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6﹒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7.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8﹒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南京海事法院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1﹒机关职位选调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人选,在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锻炼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素质测试后,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1年10月30日前向江苏省委组织部申请减免考试费。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 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1﹒选调职位简介表
2﹒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3﹒选调高校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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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镇江市编办批复,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4名检察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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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镇江市编办批复,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4名检察辅助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镇江地区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法机关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招聘公告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zj.jsjc.gov.cn/)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3日16:00。
2.报名地点:镇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106室(镇江市南徐大道78号)。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报名现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持岗位要求的材料和1张本人电子版证件照,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市检察院根据公告和《2021年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资格审查,各岗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14日9:00-16:00至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更改岗位报名。
(四)准考证的领取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和通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文书写作,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入围名单公告。
笔试成绩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当场(或当日)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511-88806987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11—88806959。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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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句容市公安局招聘轨道交通保障勤务辅警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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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句容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地铁运营安保工作,根据《关于下达市公安局辅警计划的通知》(句编办[2021]32号)和《句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句公〔2019〕108号)精神,句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句容市公安局轨道交通保障勤务辅警3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热爱公安警辅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应急处突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
4.《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华阳东路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5.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70cm。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且不满1年的(注:截止到2021年10月8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采用加权分方式计算成绩。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8日,上午9:00-11:00或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句容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句容市宁杭北路与华阳东路交叉口北100米)。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需提供《士兵(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5.岗位计划核减:报名截止后,人数不足或岗位无人报名的,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jurong.gov.cn/jrgaj/,网址下同),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体能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其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考核标准》(2020年)执行,测试坐位体前屈、握力、俯卧撑、1000米跑四个项目,具体测试内容及考评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笔试)。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不指定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行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录用。招录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句容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负责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工资待遇
1.享受句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商业险。
2.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句容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7277023
咨询电话:13815167856(陈警官)
句容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9日
来源:江苏省委组织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句容公安
整理: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