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来镇返镇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黑龙江省绥化市疫情风险等级划分。凡9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向社区报告,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二、即日起,凡9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证明的健康码),可有序流动,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防控绝不能放松。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近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各地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及时关注“镇江发布”、“健康镇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重要通知、提醒等,涉及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好集中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应种尽种。
3.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镇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5.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来源:健康镇江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