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9月13日晚,丹徒交警大队民警在谷阳大道宝龙广场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许,一辆出租车沿谷阳大道由西向东缓缓驶来,民警将酒精检测棒靠近驾驶人傅某后,立刻就亮起了红灯。
民警当即要求傅某出示相关证件,并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其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在民警的询问下,傅某表示自己白天开出租车,当晚在家喝了4瓶啤酒后,准备9点多去大港接女儿放学,由于自己喝了酒,傅某在驾车前还有所顾虑,遂去丹徒新城某小区接自己的妻弟,欲让妻弟驾车去接孩子。可二人汇合后,傅某又心存侥幸,未让妻弟驾驶车辆,由傅某自己驾车,二人一起去学校接孩子回家,但在路上被丹徒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傅某的机动车及驾驶证,并将其带至丹徒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出租车司机拉载着乘客的安全,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乘客负责,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张进 於荣荣)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