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9月9日8时26分,解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电力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西路路口时,因该车辆逾期未检验,被润州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在对解某某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中队长魏佳明发现当事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当事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经了解,解某某是昨天(9月8日)晚上19时至22时在东吴路的一个朋友家里吃饭喝酒的,席间当事人喝了大概有1斤红酒,今天早上开车打算去浙江的。
目前,解某某驾驶证和车辆已被扣留,正在接受处理。(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孟宪阳)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