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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温度

2021-08-28 10: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镇江市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立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注重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检察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提升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

权利救济“最后一公里”

“案发后我们一家生活非常困难。谢谢检察官给我送来了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在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救助申诉人巫某某时,从他的言语中感受到了对未来的希望。

2018年4月18日,巫某某以案发后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未获得任何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巫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批,给予巫某某家庭8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忙解了其燃眉之急。

今年5月,市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巫某某家庭进行回访时发现,巫某某本人因视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因肾移植手术并发多种疾病,需要高额治疗费用,并有两名年幼的孙女需要抚养,家庭生活仍然困难。了解情况后,市检察院于日前就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员一致意见,决定联合市慈善总会对巫某某家庭开展公益救助,目前正在紧张推进之中。

受理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尽力缓解被害人所面临的家庭困难,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怀,争取把救助工作做到百姓心里。”

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拓展多元化救助模式,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办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中体现了检察担当,展现了检察作为,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践行“绿色司法”,

市检察院办好涉企涉农案件

“如果没有你们,可能这个企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再次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我们已经上了新设备,今后一定会守法经营、回馈社会……”日前,面对上门回访的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刘建(化名)说。

2006年至2013年,刘建实际控制的混凝土公司通过土地流转,从某村村民手中征用集体土地90余亩,并给予村民若干补偿。后来,他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中70余亩农用地固化后建成企业用房,还将剩余的土地出租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累计毁坏耕地13余亩、其他农用地30余亩。当地群众因对征地补偿费不满,进而到当地国土部门上访。2019年4月,国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年7月,检察机关对刘建批准逮捕。

“父亲被逮捕后,企业运行严重受阻,银行对企业紧急收贷断贷,业务单位中止订单,没了父亲掌舵,原本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将很快走上倒闭之路……”2019年7月,刘建女儿刘芳(化名)的一封信,摆在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的案头。张新祥明确了目标:“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

考虑到刘建主动投案自首,涉嫌犯罪事实均已查清,被毁坏农用地均已复垦完毕且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已得到初步化解,2019年10月,丹徒区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决定对刘建取保候审。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院又通过多方努力,促成混凝土公司继续支付600余万元用于解决涉地农民的补偿问题。

因疫情防控原因,该案中止审理。今年1月,该案二次开庭,法院审理后,判处混凝土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刘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近日,为帮助企业尽快步入正轨,检察官们又来到了混凝土公司,认真询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工保障、内部管理等方面,就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整个过程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检察院真正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生死存亡放在了心上。我们将卸下包袱,放心前进,努力经营、多创税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检察机关的关爱!”刘芳致信张新祥表示感谢。(高光治 范海罡)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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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镇江市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立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注重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检察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提升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

权利救济“最后一公里”

“案发后我们一家生活非常困难。谢谢检察官给我送来了救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在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救助申诉人巫某某时,从他的言语中感受到了对未来的希望。

2018年4月18日,巫某某以案发后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未获得任何赔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巫某某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批,给予巫某某家庭8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忙解了其燃眉之急。

今年5月,市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巫某某家庭进行回访时发现,巫某某本人因视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因肾移植手术并发多种疾病,需要高额治疗费用,并有两名年幼的孙女需要抚养,家庭生活仍然困难。了解情况后,市检察院于日前就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员一致意见,决定联合市慈善总会对巫某某家庭开展公益救助,目前正在紧张推进之中。

受理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尽力缓解被害人所面临的家庭困难,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怀,争取把救助工作做到百姓心里。”

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拓展多元化救助模式,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办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中体现了检察担当,展现了检察作为,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践行“绿色司法”,

市检察院办好涉企涉农案件

“如果没有你们,可能这个企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再次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我们已经上了新设备,今后一定会守法经营、回馈社会……”日前,面对上门回访的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刘建(化名)说。

2006年至2013年,刘建实际控制的混凝土公司通过土地流转,从某村村民手中征用集体土地90余亩,并给予村民若干补偿。后来,他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中70余亩农用地固化后建成企业用房,还将剩余的土地出租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累计毁坏耕地13余亩、其他农用地30余亩。当地群众因对征地补偿费不满,进而到当地国土部门上访。2019年4月,国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年7月,检察机关对刘建批准逮捕。

“父亲被逮捕后,企业运行严重受阻,银行对企业紧急收贷断贷,业务单位中止订单,没了父亲掌舵,原本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将很快走上倒闭之路……”2019年7月,刘建女儿刘芳(化名)的一封信,摆在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的案头。张新祥明确了目标:“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

考虑到刘建主动投案自首,涉嫌犯罪事实均已查清,被毁坏农用地均已复垦完毕且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已得到初步化解,2019年10月,丹徒区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决定对刘建取保候审。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院又通过多方努力,促成混凝土公司继续支付600余万元用于解决涉地农民的补偿问题。

因疫情防控原因,该案中止审理。今年1月,该案二次开庭,法院审理后,判处混凝土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刘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近日,为帮助企业尽快步入正轨,检察官们又来到了混凝土公司,认真询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工保障、内部管理等方面,就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整个过程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检察院真正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生死存亡放在了心上。我们将卸下包袱,放心前进,努力经营、多创税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检察机关的关爱!”刘芳致信张新祥表示感谢。(高光治 范海罡)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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