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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破题”物业管理痛点难点——关注“物业管理”之一

2021-08-09 08:55

编者按:7月13日,“京晚众议”首期活动关注“物业管理”这个关系每一个人的热点话题。议事员与市人大、市住建局、市政务办、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讨论只是开始,关注一直持续。活动中,梦溪嘉苑小区的多位业主反映了小区的电梯故障问题。对这个具体问题,晚报予以关注并刊发了报道。现在讨论再次深入:从今天开始,在前提调查的基础上,晚报再次推出关注物业管理的系列报道,关注这个热点问题中的难点,也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敬请读者关注。

今日镇江讯  今年,开展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是市住建部门面对的一件大事。这与全市约320家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720个住宅小区,以及数以百万计的小区居民生活休戚相关。

立法进程紧锣密鼓

时间轴显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为今年立法正式项目。半年多来,市住建部门先后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工作。

5月27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6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目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正牵头组织开展《条例(草案)》二审前的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工作。

从全国层面看,各地密集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也是当务之急。其现实背景不外乎以下现状:近年来,城市建设由增量变为存量,城建工程由新建为主转向改造旧城为主,绝大多数居民小区转向以维护保养为主。因此,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和幸福感,甚至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民法典实施,民事法律方面的规范越来越重要。而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也必须在立法层面予以完备。物业管理立法必须及时跟上,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妥善解决小区中的问题。

制度层面

回应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审的《条例(草案)》共八章八十四条。其主要思路体现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把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实践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效回应社会需求。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可操作性,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在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完善、前期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抓好物业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细化。

特别是针对业主自治组织成立和运行不规范、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挪用占用公共收益、既有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重新调整、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从制度层面逐一回应并予以制度性安排。

让物业费收得“明白”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加大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本月起,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我市启动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

市住建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一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时间和地点,提高业主的知情权,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规范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主动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镇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收益,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开展经营活动等。三是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各辖市区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8月3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部完成公示栏的设施建设和信息公开。(翟进)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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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7月13日,“京晚众议”首期活动关注“物业管理”这个关系每一个人的热点话题。议事员与市人大、市住建局、市政务办、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讨论只是开始,关注一直持续。活动中,梦溪嘉苑小区的多位业主反映了小区的电梯故障问题。对这个具体问题,晚报予以关注并刊发了报道。现在讨论再次深入:从今天开始,在前提调查的基础上,晚报再次推出关注物业管理的系列报道,关注这个热点问题中的难点,也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敬请读者关注。

今日镇江讯  今年,开展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是市住建部门面对的一件大事。这与全市约320家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720个住宅小区,以及数以百万计的小区居民生活休戚相关。

立法进程紧锣密鼓

时间轴显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为今年立法正式项目。半年多来,市住建部门先后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工作。

5月27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6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目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正牵头组织开展《条例(草案)》二审前的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工作。

从全国层面看,各地密集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也是当务之急。其现实背景不外乎以下现状:近年来,城市建设由增量变为存量,城建工程由新建为主转向改造旧城为主,绝大多数居民小区转向以维护保养为主。因此,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和幸福感,甚至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民法典实施,民事法律方面的规范越来越重要。而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也必须在立法层面予以完备。物业管理立法必须及时跟上,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妥善解决小区中的问题。

制度层面

回应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审的《条例(草案)》共八章八十四条。其主要思路体现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把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实践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效回应社会需求。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可操作性,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在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完善、前期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抓好物业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细化。

特别是针对业主自治组织成立和运行不规范、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挪用占用公共收益、既有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重新调整、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从制度层面逐一回应并予以制度性安排。

让物业费收得“明白”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加大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本月起,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我市启动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

市住建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一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公开的时间和地点,提高业主的知情权,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规范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主动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镇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收益,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开展经营活动等。三是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各辖市区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8月3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部完成公示栏的设施建设和信息公开。(翟进)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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