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无锡警方处得知,近期无锡市新吴区在流行病学调查期间,发现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高某(男,1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
经调查,高某于7月19日自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前往柳州,于7月24日返回无锡。7月22日,无锡市发布《关于明确来锡人员健康管理要求的通告》(第26号),明确要求自7月21日起,7月10日以来所有经停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高某在明知《通告》要求的情况下,仍不主动向社区报备,故意隐瞒真实行程,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高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在其按规定集中隔离期满后,立即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高某同住人员焦某某(男,26岁,河南省平顶山人,住无锡市新吴区)在有关部门向其核实时,故意隐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焦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