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全市人才“镇兴”大会召开以来,丹徒深入贯彻“人聚镇江 才享荣光”大会精神,为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搭建平台,为促进产学研结合创造良好条件,为企业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能力的提升创造更大发展空间。近日,丹徒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文正就丹徒如何将自身发展融入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丹徒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人才对丹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近年来,丹徒始终瞄准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性能新材料、智慧物流、高效生态农业等领域,聚焦“四区共建”发展定位,持续推进和完善“两区四园”总体发展布局,这片创业热土正不断迸发蓬勃生机,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道路上迈出更加积极稳健的步伐。
刘文正表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人才,为更好服务丹徒“十四五”发展大局,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谋定而后动,牵头区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坚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发展诉求,出台了丹徒人才“1+2”新政,分别是《关于加快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全力打造丹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大力实施“长山计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和《“才荟丹徒”青年人才引进计划(2021-2025)》, 以项目资助、跟奖补奖、生活补贴、创业支持等多种形式,引才、育才、留才、用才,不断激发人才自身双创活力。
“丹徒作为‘长三角’‘宁镇扬’‘南京都市圈’的重要节点,要将自身区位优势转变为人才集聚优势,全力打造丹徒人才高地。”刘文正介绍,为实现这一目标,丹徒制定出台了《若干意见》,作为本轮人才新政的总领性文件共21条,内容涵盖“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扶持”“人才保障”四大工程,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引进和培养百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千名专业技术人才和万名青年人才,为完成全区“十四五”发展总体目标提供人才支持。
“我们要以‘长山计划’为重要抓手,更加积极、更大力度招引好人才、培育好项目。”刘文正说,今年,丹徒在现有“长山计划”1.0版、2.0版实施的基础上,更新出台“长山计划”3.0版,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创新引才方式,以丹徒所需、所求为重要出发点,着重瞄准全区三大产业链、八大重要产业招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同时,新增高层次本土人才培育计划,将人才资助对象扩展到本土人才,以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家持续创业和创新人才技能提升,实现存量人才的滚动支持。
“青年基础人才是产业的希望,更是丹徒的未来。”在青年人才引培方面,丹徒在参考市级人才政策的同时,立足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定位,制定出台“才荟丹徒”青年人才计划,重点针对丹徒实际需要且大范围招聘使用的大专毕业生、技师及高级技师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增加生活和租房补贴,差异化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为丹徒产业可持续发展积蓄动能。同时,针对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中青年人才引进,丹徒也制定出台了配套人才政策,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实现基础公共服务质量飞跃提升。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刘文正告诉记者,“十四五”的号角已经吹响,丹徒的发展离不开各类人才的积极参与和辛勤付出。此次一揽子人才政策的更新出台,就是希望以人才政策为支点,用有限的政府投入,撬动广阔的市场资源,带动众多人才投身丹徒、扎根丹徒、奉献丹徒,为实现丹徒“跑起来”加油助力。(丹组轩 周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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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计划”3.0版
“长山计划”自2015年出台,2018年修订出台2.0版,2021年出台3.0版。经过六年的实施,目前“长山计划”共立项项目67个。
“长山计划”3.0版“1+4”政策文件,分别是《关于大力实施“长山计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丹徒区“长山计划”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申报实施细则》《丹徒区高层次人才培育实施细则(试行)》《丹徒区引才主体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和《丹徒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项目绩效评价细则》。
《实施意见》作为“长山计划”3.0版主文件,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围绕全区制造业、服务业、农业三大产业,在5年时间内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50个左右、培养和储备本土高层次人才60名左右。整体文件共分为两大部分,分别为: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四个子文件作为配套文件,具体规定了“长山计划”的申报立项范围、要求和流程,社会化引才奖励的具体范围、标准,以及立项人才项目绩效评价的具体环节、指标和数据应用。
对比市级政策,进一步保留了对于农业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对比前两版政策,细化了人才项目资助标准,新增创新创业团队资助计划,同时针对存量人才给予创业奖励和创新支持。
1
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引进
(1)顶尖人才(团队)分三年给予500万元资金资助,特别突出资助资金上不封顶。
(2)创新创业团队分三年给予150万元或300万元资金资助。
(3)创新创业人才分三年给予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或150万元资金资助。
2
高层次人才培育
(1)优秀创业企业家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优秀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1万元/年图书补贴和科研项目配套。
3
引才主体奖励
园区平台、中介机构或个人等引才主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才荟丹徒”
“十四五”期间,围绕开拓“强富美高”实践新境界,聚焦产业强区,以“两区四园”为支撑,推进改革创新,采取安居生活、就业创业、优选培养等激励措施,加大大学生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储备力度,集聚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1.25万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大学生6250人,助力人才导入,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竞争力与产业竞争力协同提升,为丹徒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才荟丹徒”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我区重点产业链对高校毕业生以及青年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从人才补贴、安居保障、创业扶持、引才荐才奖励、人才优待等方面为人才、企业、机构及高校提供16项政策支持。
就业补贴计划
对来我区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技能人才,给予最高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安居保障计划
对在我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对于初次来我区就业的,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
除此以外,还给予硕士毕业生最高15万元,博士毕业生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创业扶持计划
对于首次成功创业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开发就业岗位的,按照实际带动1人就业给予5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于首次创业入驻区级以上创业载体的,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或给予不低于30%的场租优惠;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不超过每月5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不超过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对于被评审为优秀的创业项目,按照特别资助、重点资助、一般资助的标准,对落地项目分三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另外,还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就业见习计划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要求,我区大力开发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目前我区已有见习基地49家,见习岗位1306个,基本可以满足不同专业毕业生对见习的需求。对于按要求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每月按每人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
引才奖补计划
在镇高校和设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推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来我区就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荐才奖励。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从外市引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引才奖励。
对应邀来我区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给予每人最高1500元交通补助。
对我区企业、行业协会与高校及职业院校合作办班的,按要求给予办班费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每留用1人给予1000元奖励。
对比市级政策,在严格参照执行的基础上,针对丹徒实际需要且大范围招聘使用的大专毕业生、技师及高级技师增加生活和租房补贴,差异化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
1
青年人才就业支持
(1)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400元/月·人生活补贴,400元/月·人租房补贴(生产制造型和高新技术企业),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且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00元/月·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
(3)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1000元/月·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在镇高校毕业生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4)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1500元/月·人生活补贴,1000元/月·人租房补贴,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在镇高校毕业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5)35周岁以下技师:
600元/月·人生活补贴,600元/月·人租房补贴;高级技师1000元/月·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生产制造型和高新技术企业)
2
毕业生创业支持
●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开发就业岗位,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入住区级以上创业载体,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30%以上场租优惠;自行租赁,给予最高500元/月补贴;利用自有房产,给予最高300元/月补贴。
●提供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最高5万元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毕业五年内的优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10万元、20万元或30万元资助。
3
其他支持
●见习补贴:
在我区见习基地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引才荐才奖励:
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从外市引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按照500元/人奖励;在镇高校和设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推荐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按照500元/人奖励。
●交通补贴:
在校或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应邀到我区企业应聘或参与科研实践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交通补助。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