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链,快速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 严格大型活动管理,非必要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体育赛事等活动。加强对城市广场、开放式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2. 餐饮场所减少聚餐、减少堂食,堂食按接待能力50%限流,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提倡打包,鼓励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全市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单独隔开、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控措施。
3. 暂停酒吧、网吧、KTV、密室桌游、电影院、麻将室、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洗浴场所,SPA、足疗等按摩场所,室内宗教场所,室内文博场馆、健身馆、游泳馆等文化体育场所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营业。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托育机构)线下服务。
4. 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出入口必须落实限流、测温、验码、1米线等管控措施,有条件的实行预约制。
5. 严密对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群租房等外来人员落脚场所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住宿来访人员登记查验、体温检测、隔离处置、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
6. 加强对保洁、保安及餐饮、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快递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防控管理,加强疫情防护培训,明确防护要求,提供必要防护物资保障,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对其居住生活的宿舍、餐厅、地下室等场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不留死角和盲区。
7. 严格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加强人员聚集的商务楼宇和商住混用楼宇的疫情防控工作。
8. 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9. 提倡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镇。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测温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前面第8条所述症状,应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 在全市旅游景区、窗口单位、城市主次干道等场所采用电子屏、展板、橱窗等形式反复宣传防疫知识、当前防疫政策和信息,提高市民防疫意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
来源:镇江发布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