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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快递后的“毒殇”

2021-07-19 17:48

今日镇江讯 2021年6月,在镇江某监管场所内,一名被判入狱15年的中年男子坐在牢房内的小凳子上,手里紧紧抓着一张狱警刚转交给他,上面却没有他的“全家福”照片,长时间注视着窗外狭小的天空……

“神秘快递”暗藏玄机

2020年1月6日17时20分许,夜幕下,一辆悬挂“川”字牌照的银灰色面包车驶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某物流园内,从车内走下一个身着黑色棉袄、矮个子男人,急匆匆地走进快递取件点内。取到包裹后,瘦高个男人刚想走出房间,就被数名便衣人员团团围住,这场突如其来的抓捕让现场空气瞬间凝滞。

物流园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看似普通的“神秘快递”究竟藏着什么?时间追溯到当日上午9时30分许,按照工作惯例,快递公司在对一个从云南省临沧市发往丹徒的初分件例行检测时,X光安检机发出“滴滴”报警声,一个蓝色包装、标注“X25-00-21、电脑显示屏”字样的快递包裹引起了操作人员的注意。从屏幕阴影看,包裹中长方体物件内竟然暗藏着两袋粉状物。

“可能藏有违禁物品!”快递点负责人员根据行业犯罪线索联动机制规定,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在联系快递公司紧急止发后,迅速驱车前往现场。来到事发现场后,摆在公安人员面前的是一个用宽胶带缠裹、硬纸盒子包装的的方形包裹,上面印有“已检视、已安检”等字样。从外形上看,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公安人员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台电脑液晶显示器。在将显示器及快递包装翻了个遍后,没有找到任何毒品疑似物。

难道安检机误报?当再次将显示器放入X光安检机扫描后,刺耳的警报声再次响起。“里面肯定夹带有东西!”公安人员决定拆开电脑显示器一看究竟。果然,他们在拆开的显示器机盖后,发现2包重达992.84克疑似毒品的透明晶体物。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让这个包裹继续“流通”。一方面,让快递公司通知收件人正常取件;另一方面,部署警力在外围蹲伏。8小时后,蹲伏民警一举将王某、杨某等两名犯罪嫌疑分子抓获。被捕后,王某、杨某对自己运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2包毒品疑似物中均检测出氯胺酮成分,含量分别为43.7%和62.8%。氯胺酮,俗称K粉,物理形状通常为白色粉末,在医学临床上一般作为麻醉剂使用。滥用后易导致神经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2003年,公安部将其列入毒品范畴。

2020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后,2020年4月13日,将该案移交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敌诱惑铤而走险

2020年4月21日,检察人员依法对已经被羁押的王某进行讯问。据王某交代,包裹里的毒品是其从云南寄过来的,这是他第一次通过快递运送毒品。

2019年12月,在国外打工的王某染上赌瘾,打工的钱大部分都输在了赌桌上。眼看就要快过年了,可回家的路费却所剩无几。正在为路费发愁之际,一个绰号“大熊”的生意人主动找到了他,让其帮他带“货”,并承诺只要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将“货”寄到指定地址,就可以赚取4000元好处费,并答应可先预支1000元作为王某回家的路费。

简单带个“货”就能获得如此丰厚的报酬,王某心知肚明这“货”绝不“简单”。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即使明知前方是犯罪的深渊,王某仍然义无反顾地跨了进去,甚至萌生了一个更为大胆的念头——私吞“货”再转手倒卖。

于是,为占有该毒品,王某自导自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他先在一家电脑公司买了一台相似的显示器,然后以没带身份证为由,托卖家将显示器从云南邮寄至“大熊”指定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随后,再将藏有毒品的另一台显示器邮寄至其家乡——江苏省泰兴市。

王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做梦也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张早已布好的“法网”。当王某得知其邮寄的“包裹”被误投到镇江市丹徒区后,遂纠约好友秦某一同驾车前往快递点领取。赶到快递分拨站后,秦某在车上等候,王某下车领取快递后被民警人赃并获。

法网恢恢终获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贪不义之财,伸手必被捉。二被告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2020年4月23日,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秦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身着白色防护服的王某、秦某带着械具,一步一步挪向被告席。最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0年11月11日,被告人王某接到判决后,以“公安机关扣押、称重和检测不规范”为由提出上诉。2021年1月18日,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可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案件已呈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特点。快递寄毒,是当前最受贩毒分子“青睐”的毒品流通方式之一。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许多犯罪分子会利用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对毒品进行伪装,并使用虚假身份寄收快递,加大了查处难度。

为助推禁毒社会治理,日前,丹徒区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协助快递行业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身份识别、安检验视等机制,织密毒品犯罪预防网。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隐蔽的贩毒方式也有露出马脚的一天,再隐蔽的犯罪手段也难逃法网恢恢!毒品套路深,一朝沾染毁终身。向毒品永远说“不”!向毒品犯罪永远说“不”!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绿色无毒,健康人生。(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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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2021年6月,在镇江某监管场所内,一名被判入狱15年的中年男子坐在牢房内的小凳子上,手里紧紧抓着一张狱警刚转交给他,上面却没有他的“全家福”照片,长时间注视着窗外狭小的天空……

“神秘快递”暗藏玄机

2020年1月6日17时20分许,夜幕下,一辆悬挂“川”字牌照的银灰色面包车驶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某物流园内,从车内走下一个身着黑色棉袄、矮个子男人,急匆匆地走进快递取件点内。取到包裹后,瘦高个男人刚想走出房间,就被数名便衣人员团团围住,这场突如其来的抓捕让现场空气瞬间凝滞。

物流园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看似普通的“神秘快递”究竟藏着什么?时间追溯到当日上午9时30分许,按照工作惯例,快递公司在对一个从云南省临沧市发往丹徒的初分件例行检测时,X光安检机发出“滴滴”报警声,一个蓝色包装、标注“X25-00-21、电脑显示屏”字样的快递包裹引起了操作人员的注意。从屏幕阴影看,包裹中长方体物件内竟然暗藏着两袋粉状物。

“可能藏有违禁物品!”快递点负责人员根据行业犯罪线索联动机制规定,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在联系快递公司紧急止发后,迅速驱车前往现场。来到事发现场后,摆在公安人员面前的是一个用宽胶带缠裹、硬纸盒子包装的的方形包裹,上面印有“已检视、已安检”等字样。从外形上看,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公安人员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台电脑液晶显示器。在将显示器及快递包装翻了个遍后,没有找到任何毒品疑似物。

难道安检机误报?当再次将显示器放入X光安检机扫描后,刺耳的警报声再次响起。“里面肯定夹带有东西!”公安人员决定拆开电脑显示器一看究竟。果然,他们在拆开的显示器机盖后,发现2包重达992.84克疑似毒品的透明晶体物。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让这个包裹继续“流通”。一方面,让快递公司通知收件人正常取件;另一方面,部署警力在外围蹲伏。8小时后,蹲伏民警一举将王某、杨某等两名犯罪嫌疑分子抓获。被捕后,王某、杨某对自己运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2包毒品疑似物中均检测出氯胺酮成分,含量分别为43.7%和62.8%。氯胺酮,俗称K粉,物理形状通常为白色粉末,在医学临床上一般作为麻醉剂使用。滥用后易导致神经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2003年,公安部将其列入毒品范畴。

2020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后,2020年4月13日,将该案移交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敌诱惑铤而走险

2020年4月21日,检察人员依法对已经被羁押的王某进行讯问。据王某交代,包裹里的毒品是其从云南寄过来的,这是他第一次通过快递运送毒品。

2019年12月,在国外打工的王某染上赌瘾,打工的钱大部分都输在了赌桌上。眼看就要快过年了,可回家的路费却所剩无几。正在为路费发愁之际,一个绰号“大熊”的生意人主动找到了他,让其帮他带“货”,并承诺只要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将“货”寄到指定地址,就可以赚取4000元好处费,并答应可先预支1000元作为王某回家的路费。

简单带个“货”就能获得如此丰厚的报酬,王某心知肚明这“货”绝不“简单”。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即使明知前方是犯罪的深渊,王某仍然义无反顾地跨了进去,甚至萌生了一个更为大胆的念头——私吞“货”再转手倒卖。

于是,为占有该毒品,王某自导自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他先在一家电脑公司买了一台相似的显示器,然后以没带身份证为由,托卖家将显示器从云南邮寄至“大熊”指定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随后,再将藏有毒品的另一台显示器邮寄至其家乡——江苏省泰兴市。

王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做梦也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张早已布好的“法网”。当王某得知其邮寄的“包裹”被误投到镇江市丹徒区后,遂纠约好友秦某一同驾车前往快递点领取。赶到快递分拨站后,秦某在车上等候,王某下车领取快递后被民警人赃并获。

法网恢恢终获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贪不义之财,伸手必被捉。二被告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2020年4月23日,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秦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身着白色防护服的王某、秦某带着械具,一步一步挪向被告席。最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0年11月11日,被告人王某接到判决后,以“公安机关扣押、称重和检测不规范”为由提出上诉。2021年1月18日,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可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案件已呈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特点。快递寄毒,是当前最受贩毒分子“青睐”的毒品流通方式之一。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许多犯罪分子会利用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对毒品进行伪装,并使用虚假身份寄收快递,加大了查处难度。

为助推禁毒社会治理,日前,丹徒区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理念。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协助快递行业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身份识别、安检验视等机制,织密毒品犯罪预防网。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隐蔽的贩毒方式也有露出马脚的一天,再隐蔽的犯罪手段也难逃法网恢恢!毒品套路深,一朝沾染毁终身。向毒品永远说“不”!向毒品犯罪永远说“不”!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绿色无毒,健康人生。(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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