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目前我市正在起草《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出台后将为我市的物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昨天的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陈思远介绍了《条例》起草的相关情况。
陈思远介绍,当前我市物业管理需求日益增大,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制定《条例》对于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满足市民物业服务需求、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导成立了以市住建局为牵头部门的起草工作小组,聘请江苏科技大学魏敏教授团队作为第三方参与起草工作。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针对性修改意见。
《条例(草案)》共八章八十四条,主要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在十个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包括: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明确前期物业的管理责任,促进前期物业服务规范运行;细化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为;细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保修金制度;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督管理;加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区域重新调整划分事项;加强对物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峰的带领下,法工委有序开展各项立法活动。此外,通过网络公布《关于对“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第二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少市民积极参与其中。《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计划于7月下旬召开,报名参加的市民代表将受邀为我市住宅物业管理献计献策。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力争将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成符合我市实际、措施科学管用、市民普遍认可的良法善法。 (全媒体记者 杨泠)摄影 马镇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