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如 文并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曹纪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曹纪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总经济师”在大型国企里,也是个说得上话的人物了,某些时候,手中的权力确实不小。但是此人“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并给予他人财物;套取资金用于送礼;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出具承诺函提供担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为了捞取个人的好处,竟然不惜“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尤其无法容忍的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这好比是,仅为私人获取一对象牙,就将一头国有资财的巨象残忍地屠杀,其罪恶无疑十分深重。
山西省纪委监委的通报称:曹纪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将其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正是严肃执行党纪国法的恰当体现。有道是:
个人谋私国受损,月儿肥硕“天狗”吞;党纪国法非空话,循规查办敢认真。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