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6月22日17时许,方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搭载黄某,沿车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北路交叉路直行通过路口时,与逆向转弯的吴某某驾驶的快递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方某某和黄某受伤。
民警现场勘察发现,方某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外形奇特,无码表,且车重异常,比普通电动自行车要重很多。经了解,方某某为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他告诉民警,该车最高时速能够达到150km/h,事故发生时车速可能有80码左右,该车重达近两百斤,是其两年前通过微信从苏州吴江区购买获得,该车为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费用在两万左右。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孟宪阳)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