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检察官,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我们企业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聘请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完善了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目前企业经营态势良好,在手订单已经累计3000余万元。”近日,扬中市检察院分别对去年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两家民营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回头看”活动,其中一家涉案企业负责人王某这样反馈道。
2017年底,王某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以支付开票费和在资金走账回流的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18份,申报抵扣税额27万余元。2019年11月,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立即补缴了27万余元的税款。案发后,企业的生产也因此陷入了僵局。
在实地调查走访后,检察官了解到王某经营的公司是福利企业,共有残疾职工人员14名,占职工总数的32%,为残疾人解决了就业困难,减轻了社会压力。其他职工均为渔业社居民,长江禁捕后,原本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失去了固定收入来源,该企业积极为上岸渔民安排合适工种解决就业岗位,还大力筹措资金解决他们的建房难题,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做出了贡献。
为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护航企业发展,扬中市检察院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了保证公正公开,该院还举办一场拟不起诉听证会,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公开听证会在当地民企引起强烈反响,广大民企经营者纷纷表示此举既真切地体会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正义”,又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作为民企“老娘舅”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随后,检察官又来到另一家涉案企业,向该企业负责人钱某了解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有关制度的完善情况。钱某反馈道:“不起决定给我吃了定心丸,也让我痛定思痛,全身心投入到公司的合规化管理中去。今年我们还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岗位,既能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又在对外经营中降低了法律风险,提升了公司经营回款速率。”
钱某还表示,企业现有在职残疾员工30余名,下一步还将继续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已经有8000余万元,企业规模也进行了扩大,整个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经营态势。
回访结束后,扬中市检察院分别向两家企业赠送了该院编制的《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下一步,该院还将深入排查涉民营企业挂案情况,并结合“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邀请民营企业参加不起诉宣告和听证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风险防控意识。(通讯员 扬检萱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