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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24条减负措施

2021-06-21 22:44

记者21日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党组近日印发《2021年度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方案》,提出24条可操作、可追踪、可评价的具体措施,科学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主体责任,实实在在推动问题解决,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党中央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巩固近年为基层减负成效的基础上,广泛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呼声,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刚性要求,强化硬性约束,力争使基层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注重组织深入学习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和经验启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对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的跟踪了解,及时发现和纠正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做法。述学、评学、考学检查,不以学习笔记的多少作为依据,切实防止和纠正追求学习数量忽视学习质量的“打卡式”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进一步精减文电会议

保持文件压减态势,2021年文件数量较去年减少5%。不断提升会议效率,视频会议比例达到45%以上,减少基层人员往返。制定厅系统公文处理办法,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从严审核把关,对篇幅过长、简单照搬照抄、内容虚泛空洞等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外,印发文件皆通过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办理。制定实施厅系统202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计划管理,提高培训效率,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推动会议和培训有机融合。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半天以内的培训、业务性培训原则上采取视频方式开展。

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政策的必经程序,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提倡小切口、小分队调研,提升调研实效。统筹调研活动,避免频繁调研、扎堆调研,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严格调研纪律,不得要求超规格陪同,超规格接待。加强跨部门协调,多出“组合拳”政策,避免各自为政。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适时调整完善。加大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基层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加强对放权赋能的科学论证,对放权赋能涉及的部门、事项及可能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估,着力提升工作成效,避免形式主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管理

加大统筹整合和精简力度,推动同类事项合并进行。着力压减数量,控制规模,减少频次,优化流程,缩短时长,切实提升督查检查考核质量。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减少基层填表格、报材料、做方案。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严防泛化滥用。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强化“环保脸谱”结果运用,优化“双随机”检查频次,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推行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化改革。制定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市场化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危废处置能力;以“减权、去利、公开化”为原则,堵塞风险漏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进一步优化和改进考核评价方式

在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年度党建考核中,扭转重痕轻绩的评价方式,避免简单将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台账数量、制定路线图等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做到重实效、看实绩。推动评价结果互通互认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实行巡察、审计监督与督查检查考核等活动中相关内容评价结果互通互认,防止多头重复、打扰基层。当年被巡察无突出问题的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时原则上不再派人组织党建工作现场考核。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监测、监控、执法等各类信息归集应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进一步提高政务督办工作效率

出台省生态环境厅重要行政事务督办工作细则,将政务督办模块嵌入“生态环境云桌面”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务督办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督办实效。加强问题统筹整改落实。推动日常监督、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一体整改落实,防止反复整改、重复整改。把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标准,防止片面要求从快从速。强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导向,从源头上治理执行政策“一刀切”问题。

进一步把干部从问责的心理负担中解脱出来

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问责政策的学习与解读,切实厘清“错”的政策边界,明晰问责界限和处理尺度,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增强问责的规范性精准性。对干部出现的失误错误,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分析评估,对符合免于处理、减轻从轻处理的情形予以充分考虑,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方法,精准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和组织处理,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干部对问责案件的申诉权利,及时纠正不当问责决定。规范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处理和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跟踪管理;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回访教育,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

进一步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巡察、党的建设年度考核和干部培训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持续纠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制定借用基层人员和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规范,严格控制借用基层人员和成立工作专班。除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和开展省级环保督查、巡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重要工作任务外,不得随意抽调基层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清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为基层减负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厅长我留言”反映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曝光。

来源:交汇点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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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党组近日印发《2021年度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方案》,提出24条可操作、可追踪、可评价的具体措施,科学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主体责任,实实在在推动问题解决,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党中央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巩固近年为基层减负成效的基础上,广泛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呼声,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刚性要求,强化硬性约束,力争使基层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注重组织深入学习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和经验启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对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的跟踪了解,及时发现和纠正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做法。述学、评学、考学检查,不以学习笔记的多少作为依据,切实防止和纠正追求学习数量忽视学习质量的“打卡式”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进一步精减文电会议

保持文件压减态势,2021年文件数量较去年减少5%。不断提升会议效率,视频会议比例达到45%以上,减少基层人员往返。制定厅系统公文处理办法,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从严审核把关,对篇幅过长、简单照搬照抄、内容虚泛空洞等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外,印发文件皆通过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办理。制定实施厅系统202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计划管理,提高培训效率,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推动会议和培训有机融合。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半天以内的培训、业务性培训原则上采取视频方式开展。

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政策的必经程序,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提倡小切口、小分队调研,提升调研实效。统筹调研活动,避免频繁调研、扎堆调研,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严格调研纪律,不得要求超规格陪同,超规格接待。加强跨部门协调,多出“组合拳”政策,避免各自为政。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适时调整完善。加大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基层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加强对放权赋能的科学论证,对放权赋能涉及的部门、事项及可能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估,着力提升工作成效,避免形式主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管理

加大统筹整合和精简力度,推动同类事项合并进行。着力压减数量,控制规模,减少频次,优化流程,缩短时长,切实提升督查检查考核质量。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减少基层填表格、报材料、做方案。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严防泛化滥用。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强化“环保脸谱”结果运用,优化“双随机”检查频次,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推行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化改革。制定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市场化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危废处置能力;以“减权、去利、公开化”为原则,堵塞风险漏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进一步优化和改进考核评价方式

在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年度党建考核中,扭转重痕轻绩的评价方式,避免简单将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台账数量、制定路线图等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做到重实效、看实绩。推动评价结果互通互认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实行巡察、审计监督与督查检查考核等活动中相关内容评价结果互通互认,防止多头重复、打扰基层。当年被巡察无突出问题的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时原则上不再派人组织党建工作现场考核。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监测、监控、执法等各类信息归集应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进一步提高政务督办工作效率

出台省生态环境厅重要行政事务督办工作细则,将政务督办模块嵌入“生态环境云桌面”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务督办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督办实效。加强问题统筹整改落实。推动日常监督、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一体整改落实,防止反复整改、重复整改。把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标准,防止片面要求从快从速。强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导向,从源头上治理执行政策“一刀切”问题。

进一步把干部从问责的心理负担中解脱出来

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问责政策的学习与解读,切实厘清“错”的政策边界,明晰问责界限和处理尺度,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增强问责的规范性精准性。对干部出现的失误错误,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分析评估,对符合免于处理、减轻从轻处理的情形予以充分考虑,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方法,精准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和组织处理,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干部对问责案件的申诉权利,及时纠正不当问责决定。规范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处理和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跟踪管理;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回访教育,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

进一步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巡察、党的建设年度考核和干部培训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持续纠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制定借用基层人员和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规范,严格控制借用基层人员和成立工作专班。除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和开展省级环保督查、巡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等重要工作任务外,不得随意抽调基层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清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为基层减负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厅长我留言”反映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曝光。

来源:交汇点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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