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当再次接到新的收件人确认物流进展的电话后,不久前就因包裹丢失而赔付的快递员陈某这才开始疑心:可能有人故意偷快递。6月21日,记者从丹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近日一审宣判,从快递被偷中发现“商机”进而频繁光顾快递寄存点行窃的孙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孙某今年38岁,案发前不久到丹阳某镇工作。2020年11月的一天傍晚,刚下班的他骑着电动车路过一家临时存放快递的商店,尽管没有快递要取,但他还是走了进去。
看着进门处堆满的快递,孙某突然联想到之前自己的快递被别人偷过,而他正好最近也缺钱用。于是,他想不如也学一学偷他快递的人,假装取个快递带走,这样既不容易被发现,也省的自己再花钱去买东西了。
随即,他从快递堆里随便挑了一个包裹,然后镇定自若地径直走出了店。回到家后,他拆开快递发现里面是一个类似于插座开关的东西,自己也用不着,便将其搁置在一边。
尽管收获甚微,但有了这次“试水”,孙某偷快递的胆子倒越来越大。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他又先后三次光顾另一家快递寄存点,并顺走了十余件快递包裹。同时,他挑快递也越来越有经验:“我发现周围没有人,就仔细看看快递盒,看看有没有值钱的快递”,到案后孙某这样供述。
就这样,通过偷+拆快递“盲盒”的方式,他轻松拿到了儿童保暖内衣、床头罩、斜挎包等“战利品”。筛选后,他还把自己用不着的货品寄给家人。
直到负责片区快递工作的陈某多次接到收件人未找到快递的电话,疑心之下通过查看监控,这才锁定了形迹可疑的孙某并报了警。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共计200余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赃款、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形,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承办检察官就此提醒:切莫因贪图小利而给自己的人生履历留下污点,“顺手牵羊”终究会失去自由。同时,如遇快递包裹丢失等情况,要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并做好相关登记,快递公司和寄存点也要强化寄存管理工作,如此才能有效遏制犯罪发生。(通讯员 龚淑婷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