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扫黑除恶”已成为席卷全国的热词。2月8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为江苏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斗争热潮,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绘就了一份明确的“行动指南”。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部署,为江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了“小目标”——
开展扫黑打恶专项斗争,既要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升”
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以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②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有效整顿,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③防范打击涉黑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得以全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增强,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江苏扫黑除恶怎么做?
省委书记这样说
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中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排除各种干扰,坚决除恶务尽。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对标中央部署干出江苏水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这样指出,“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换言之,扫黑除恶,一切都要有法可依。
在此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指出,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突出打击质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重拳出击,精准打击,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会议也作了相应部署。
会议指出——
要坚决“拍蝇”“毁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对基层黑恶势力的专项打击不可或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亟待增强。会议指出,要下大力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梳理发现,下一步江苏将结合各地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精准打击。
这些黑恶势力注意了!
江苏将出重拳打击——
1.涉足经济领域、服务行业的黑恶势力以及外来人员团伙犯罪;
2.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和宗族黑恶势力;
4.“企业化”“公司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恶势力;
5.各种“套路贷”“裸贷”和以“软暴力”滋事讨债等突出黑恶问题;
6.盘踞在交通、建筑、矿产、水利等领域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插手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8.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涉恶势力;
10.其它各类涉黑涉恶势力。
公安机关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在会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
聚焦打击重点,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紧盯侵蚀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
聚焦打击效果,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有力有效打击犯罪,既要见疑不放,深查细挖,把黑恶势力打彻底、打干净,又要严把办案质量关;
聚焦治本清源,坚持既除恶又清源,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的条件。
来源:交汇点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