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生动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零距离化解矛盾、现场普法教育,5月27日,丹徒法院民一庭干警带上国徽,来到谷阳镇张巷村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方老夫妇于1998年去世,未有遗嘱,遗留财产没有进行继承分割。老夫妇育有4个子女,大儿子、三女儿、四女儿均外出工作生活,老夫妻与二儿子夫妻同住直至去世。2005年二儿子去世,剩下妻子张某一直居住在父母遗留房屋内。现该房屋被拆迁,兄妹三人为取得房屋转化的相关利益,将张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曾纪雄收到案卷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诉求,并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矛盾焦点争议较大。考虑到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来回奔波不便,本着希望亲友间放下心防、互谅互让的出发点,与村委会负责人联系后,承办法官将第二次庭审现场搬到了涉案房屋原所在地张巷村。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帮助其理清法律关系,同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双方尝试换位思考,疏导当事人情绪。经2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官宣布闭庭,案件将进入下一步审理。
庭后,承办法官还与当事人到已拆迁房屋原址现场勘查。(通讯员 陈怡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