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信用卡办了之后我也没用过啊,怎么就莫名其妙欠了31000元钱,是不是被人盗刷了,这是怎么回事?”5月27日,市民傅女士匆匆跑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润州公安分局七里甸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过询问、查阅手机,民警了解到,傅女士前几日陆续接到某银行的短信验证码及一些提示,起初因傅女士办理信用卡后一直未使用,故一直未放在心上,直到某日登录手机银行时才发现信用卡已欠款31000元。银行工作人员帮助查看银行流水后,告知傅女士,该流水记录系手机银行操作。
可让傅女士不解的是,她根本没有在手机银行上操作过信用卡。更离奇的是,傅女士的某银行信用卡实体卡在自己身上,手机银行还需要输入9位字母加数字的密码,傅女士再三表示:“我绝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的手机银行密码!”
为尽快查明真相,民警对于傅女士的其他情况进行更加深入调查。此时,一名年轻女子常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傅女士并非独居,其生意伙伴的女儿常某正借住在她家中,常某是唯一有可能经常性接触到傅女士手机的人。同时,在翻阅银行流水去向时,民警也发现了存在流向常某账号的蛛丝马迹,民警当即前往常某单位传唤其至七里甸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在民警规劝下,常某为争取宽大处理,承认了盗刷傅女士信用卡的犯罪事实,此时距离傅女士报案仅过去了30分钟。
经调查,因工作需要,傅女士曾将其某一软件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常某。后常某前男友找其借钱,常某为取悦其前男友,一时糊涂,打起了父母生意伙伴傅女士的主意。常某借自己的苹果手机运行某软件容易闪退的理由,骗取使用傅女士手机的机会,同时在傅女士的手机银行中尝试傅女士曾告诉过她的其他软件的密码,发现傅女士在所有的软件中设置的都是同一种密码,接着使用傅女士一直未使用的信用卡,将31000元钱进行套现,转给了前男友。
经审查,常某对其盗刷别人信用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盗刷的31000元已全部追回,返还给傅女士,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丁龙江 曹伦平)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