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5月17日晚20时左右,扬中市交通警察大队八桥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扬中大道兴旺大道路口处,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均受伤倒在路面上。”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现场位于扬中市扬中大道兴旺大道红绿灯路口,车流量较大,交警到达现场时,立即设置好警示标志并分工疏导现场交通。两辆电动车车头相对,倒在扬中大道兴旺大道路口东侧,四周多处散落车身破碎的塑料件,两名驾驶人分别不同程度的受伤倒在各自电动自行车一侧。交警向伤者询问具体情况,通过沟通,初步发现有一名电动车驾驶人肋骨受伤,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经调取道路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当晚20时左右,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扬中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兴旺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时,交通信号灯由绿灯闪烁转为红灯,但顾某丝毫不在意,速度较快径直闯了过去。与此同时,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扬中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兴旺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时,全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在道路中间两车因避让不及,面对面“杠上了”。值得庆幸的是,事故双方驾驶人都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大碍。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闯红灯、逆向行驶。(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