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8项举措,推动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网络强省、数据强省、智造强省和智慧江苏建设。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进场费”,这些暖心举措受到欢迎。
编制发布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各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善并发布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明确铁塔、基站、机房、信息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定期修编。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确定的各类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要求,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切实简化铁塔基站建设审批手续。
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应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和备案手续。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精简铁塔、基站建设审批手续,缩短办理周期;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存量铁塔,可分批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
逐步降低基础运营企业租赁信息管道成本。
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建设信息管道并租赁给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的,价格不得高于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的自建成本。
加快落实信息基础设施用电扶持政策。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电子计算中心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支持通信、广电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参加大用户直购电交易。
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拆迁改建补偿到位。
对各地城市发展涉及到的信息基础设施拆迁和改建,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好拆迁补偿和改建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切实降低信息基础设施进入公共区域成本。
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协调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建设运营企业,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减少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在资源占用、施工配合、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切实降低信息基础设施进入地铁、车站、医院、商场、景区等公共区域及大型桥梁资源租赁的成本。
加快推广光纤宽带网络和终端普及应用。
各市、县政府要积极支持通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及相关IT企业为工业企业和生产服务型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光纤宽带网络服务,鼓励企业加快基于网络互连的智能设备更新换代速度;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鼓励相关企业开发推广高清、智能、互动的融合终端产品和信息服务,扩大信息消费市场。
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
对省、市、县通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分公司参照独立法人单位进行管理,落实相应的支持政策。解决好规划对接、管道租赁、电费优惠、拆迁补偿、场所覆盖、普遍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