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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编制部门批准,江苏新设两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2021-05-07 21:50 交汇点  

记者5月7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经编制部门批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和江苏省兴化市单独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均作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核定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

单独设立保护机构

据悉,盐都区成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承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专业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保障服务,核定5名事业编制,所需编制从区社会福利院划转。兴化市成立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主要承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儿童主任队伍培训等相关保障,核定6名事业编制。

两地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标志着各地正在探索试点,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救助管理机构分离出来,不再与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交叉,避免了多头管理,更好地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也将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

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表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载体。近两年,江苏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全省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已从63家精减到41家,22家儿童福利机构有序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统筹谋划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去年10月,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确立了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在提高养育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提升教育水平、优化康复服务、完善社工体系、推进安置工作和提供技能培训等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任务。该意见的出台,理清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后需要担负的职责以及儿童移交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

未来两年,全省将统筹打造一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的任务。同时,以编制江苏省“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江苏将制定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项规划,将儿童设施设备服务纳入省政府专项规划统筹推进。

构建四级儿童福利阵地

据悉,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明确,全年新建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资源,打造出暖心、贴心的“关爱之家”。去年已经建成200个儿童“关爱之家”,其中苏南53个、苏中25个、苏北122个。

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将全力构建四级儿童福利阵地。在设区市一级,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开办特殊学校和特教幼儿园,向所有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

在县(市、区)一级,将建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到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关爱保护,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广大的儿童群体。

乡镇(街道)一级,陆续建设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

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解决儿童福利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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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7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经编制部门批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和江苏省兴化市单独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均作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核定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

单独设立保护机构

据悉,盐都区成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承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专业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保障服务,核定5名事业编制,所需编制从区社会福利院划转。兴化市成立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主要承担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儿童主任队伍培训等相关保障,核定6名事业编制。

两地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标志着各地正在探索试点,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救助管理机构分离出来,不再与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交叉,避免了多头管理,更好地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也将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

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表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载体。近两年,江苏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全省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已从63家精减到41家,22家儿童福利机构有序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统筹谋划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去年10月,江苏省民政厅联合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意见》,确立了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在提高养育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提升教育水平、优化康复服务、完善社工体系、推进安置工作和提供技能培训等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任务。该意见的出台,理清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后需要担负的职责以及儿童移交的规范程序和工作要求。

未来两年,全省将统筹打造一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区域布局和转型发展的任务。同时,以编制江苏省“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江苏将制定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专项规划,将儿童设施设备服务纳入省政府专项规划统筹推进。

构建四级儿童福利阵地

据悉,今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明确,全年新建100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资源,打造出暖心、贴心的“关爱之家”。去年已经建成200个儿童“关爱之家”,其中苏南53个、苏中25个、苏北122个。

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将全力构建四级儿童福利阵地。在设区市一级,至少要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内的孤弃儿童和特殊困境儿童,开办特殊学校和特教幼儿园,向所有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

在县(市、区)一级,将建一个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做到人员、场地和经费到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关爱保护,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广大的儿童群体。

乡镇(街道)一级,陆续建设省定标准的儿童“关爱之家”,有专业的社会组织运营,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

在村(居)一级,要建有儿童服务站(点),成为关爱保护儿童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的爱心场所,解决儿童福利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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