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镇江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函》。
凡2020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接受2020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需要注意的是,除教育事业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今年参检的社团及民非无需提交审计报告。此外,为加强诚信建设,本年度年检填报新增"承诺书"页面,各社会组织需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并上传至附件相应的位置。(通讯员 冯雨桑 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