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日前从江苏大学获悉,学校2021年继续在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目前,招生简章已发布。
据悉,江苏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对象为综合素质优秀和创新潜质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1)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2)思想品行类:思想品德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3)学业优秀类: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30%(含);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江苏大学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20%(含)。4月29日-5月10日,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报名。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25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8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确认考试。6月1日-6月11日,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面试安排在6月13日,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进行文化课考试。
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00%以内。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等加分。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江苏大学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正式取得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
据了解,今年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其中A类高校11所,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B类高校12所,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全媒体记者 古瑾)
编辑: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