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沿江及以北地区突发大范围强对流天气灾害。5月3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获悉,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目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加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强对流天气应急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当前突发极端天气应急救灾及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其中要求,全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备勤值班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事故信息处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值班值守,保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同时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省、市、县联动。全面加强信息监测预警,主动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湖区和航道的水位变化,及时发布大雾、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
同时要求,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地方党政部门要求,积极投入到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中,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保质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路障清理,受损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抢修,努力把本次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做好灾情核实、隐患排查和损害评估工作,组织精干技术力量,督促养护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对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的区域内航道、公路旁广告牌、交通标志标牌、警示牌等高空悬挂物、港口露天作业大型机械、在建交通工程工地施工用电、塔吊、脚手架、露天机械设备、临时构筑物等重点部位逐个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出现“灾中灾”、“灾后灾”等次生灾害。
此外,全省道路执法领域要运用好智能化整治系统,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对过境大型货车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百吨王”。水上执法领域要重点检查各水上风景旅游区、水上游览场所的救生、消防等设施,严厉打击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严格落实涉海运输内河船舶、船员、企业、码头“四必罚”措施,严格落实限航禁航要求。工程质量执法领域要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新进场、转场、转工序人员安全培训,防止“五一”假日期间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盲目冒进行为。
同时强调,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全省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以这次灾情为“镜子”,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