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有的人遇到高兴的事会喝点小酒,有的人遇到难事时也会喝点小酒。00后大学生农某因学习压力大,为了减压放松心情邀约了几位同学在酒吧嗨到了凌晨三点,休息了一会儿,自以为酒性已过,自信的驾驶轿车途经解放路时,被京口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今天(4月25日)上午九时许,京口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解放路正东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突然警务通查稽平台报警,有一辆灰色轿车苏LB55xx未检验,从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两分钟后该车经过路口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所驾车辆未检验,该车未购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民警立即告知驾驶人,要扣留车辆,作进一步处理。此时驾驶人央求民警通融一下,遭到民警断然拒绝。民警在与其交流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民警随即追问到:你喝酒了?驾驶人闪烁其词,称昨晚上喝了。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健康路岗亭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其结果为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二十八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农某,00后,现为镇江某高校大二学生。去年10月份通过学习领取了机动车辆驾驶证。因大学离市区较远,去年年底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因近期学习压力大,昨天晩上邀约了五位同学在第一楼街的酒吧玩到凌晨三点,期间喝了几瓶啤酒,结束后在附近某宾馆休息了几个小时,上午九时许驾车赶回学校时,在解放路被民警查获。
农某所驾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将处以两倍保费的罚款。农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一千,记十二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由于农某获取驾驶证未满一年,尚在实习期间,记满十二分将面临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示:夜晚饮酒后,第二天上午切勿驾驶机动车,以免涉嫌酒驾。(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