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只需办几张银行卡,或配合去银行存取下钱,就有好处费拿,如此“职业办卡+取款”式的橄榄枝,你想接么?来自江苏丹阳的一家二手车租赁店就凭借着这样赚外快的噱头,引得数名“卡农”为之竞折腰。
近日,由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提供银行卡接收、取现以配合境外“掮客”团伙洗白4200万余元黑金的案件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异常取款挖出“卡农”大本营
2020年3月以来,张某甲和张某乙经常带不同的人频繁出入丹阳多个银行进行大额现金存取款交易,引起丹阳警方的注意。顺着这条线索,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张某乙所经营的二手车租赁店,而他的“副业”也随之曝光。
日常经营之余,在他的店铺楼上住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不从事店内业务工作,却能白吃白住,还有钱拿。享受这等“好事”的条件,便是交出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原来,这里竟是他和张某甲专设的“卡农”据点。
“每次取现完后,我都会直接把现金给张某甲和张某乙。当天下午或第二天,他俩会安排我再去银行把钱打入指定账户。”在谈到如何取款转出时,“卡农”戴某这样说到。从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间,仅他一人便帮助转移了1660余万元的赃款。2020年4月下旬,张某甲等8人被抓获归案。
“我们要求卖卡的人白天必须到我这来,他们来了后我们再用他们的银行卡走流水,这样可以防止他们挂失银行卡后自己取钱。”因为前期吃过几名“卡农”黑了卡里300多万的亏,张某甲和张某乙除了选择可靠信得过的戴某等人帮助取现外,还用包吃住、发固定工资等“福利”予以诱惑,将“卡农”们养在了张某乙的店里,以防被“黑吃黑”。
连线境外固定“生意”上线
据张某甲供述,将卖卡的人养起来方便管控的主意,其实来自与他对接的境外上线人员左某。
2018年,张某甲在落魄之际,重逢了声称在上海做生意的老朋友左某。在目睹左某向别人转了200多万元,且声称自己银行卡里还有好几千万后,急于挣钱的张某甲便提出要跟着左某混,并自此开始帮他找银行卡和U盾以获取好处费。
前期,因鲜少有人愿意出借实名银行卡,张某甲找到的卡屈指可数。到了2019年,经与在丹阳开二手车店的朋友张某乙商量,张某甲与身处境外的左某决定:由张某乙负责组织收集银行卡和U盾,并经左某找来的专门验卡人员查验U盾和密码正常可用后,再由张某甲寄送至左某指定的国内地址。
“当时左某让我大批量的找人办卡,我就猜到不是什么正经事”,尽管知道事有猫腻,但看着到账不少的好处费,张某甲还是选择一条路走到黑。
而后从同年6月开始,为逃避海关检查,张某甲还在左某的要求下,安排“卡农”邱某通过每次带着办好的二三十套银行卡、U盾等,10次出境对接左某所在的洗钱上线团队。
经侦查,在公安机关从境外洗钱团伙处查获的50余张上述银行卡中,仅2020年7月29日至8月5日期间,便有多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30余万被骗钱款被转入邱某带出境的银行卡内。
“流水线”疯狂作案迅速洗钱4200万余元
随着张某甲在收集银行卡“业务”上越做越稳当,到了2019年9月,对其十分信任的左某开始指挥张某甲组织“卡农”们去银行取现和转存,并许以千分之二的好处费。
“这个140万一定要存好”“今天比打仗都急,140万结束,马上发水单”……在张某甲和左某的线上聊天中,这样的对话几乎天天上演。
被害人一旦将被骗钱款转入某个银行账户后,境外的左某上线团伙随即于较短时间内迅速操作,将资金分散至多个银行账户,并继续分散转账至下一级银行账户,如此经过五到八级银行账户,最终到达张某甲所收集的“卡农”们的银行账户中,并被迅速取现。
而这一系列操作,往往只需半个小时,或者更少时间。等被害人发现并报案时,顺着银行流水查询,最终被冻结的多张卡中余额可谓少之又少。
通过“线上对接告知银行卡号—到账后立即安排取现—转存至指定账户”的“三段式”操作,8个月内,张某甲带着戴某、邱某等7人进出银行,疯狂转移了4200万余元的黑金。
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丹阳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结合犯罪嫌疑人关于赃款认知的主观辩解以及犯罪所得认定等方面,有针对性提出10余条具体意见引导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结合在案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取与本案相关的50余张境外被查获扣押的银行卡明细,据此追加认定张某甲、邱某等4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案中,办案检察官还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敦促8名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据此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示:在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百出的当下,保证银行卡、U盾、网银等信息的专人专用是保障财产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日常经济交往中,也请不要轻信“来钱快”等各种利益陷阱,保持清醒头脑,切莫为蝇头小利而以身涉险,“助纣为虐”终将会锒铛入狱。(通讯员 宦琴仙 何丹兰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