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记者今天(3月25日)上午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镇江市简易注销公告期再压缩,由原来的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企业注销将更便利。
据悉,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在原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简易注销的基础上,适用范围进一步拓展,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分支机构也可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缩短了25天,由原来的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或指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相关裁定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无需经过公告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适用上述规定。
自2021年3月17日起,对于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申请条件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于因承诺文书、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允许其在申请注销登记是进行补正和说明;对于公告期内有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事后可解除的,允许其在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再进行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公告期届满30内申请注销登记的,允许登记机关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刘凌雪 夏莉)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