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3月18日上午,竹林路派出所举行“刘某被诈骗案”涉案财物发还仪式,将追缴回的17500元以现金形式发还受害人刘女士。
2020年9月3日,事主刘女士在朋友帮助下电话报警称,上个月,其在网络上结识一名网友,之后的二十多天里经该网友介绍在一个所谓的投资平台多次投资,可是今天一早发现被该网友拉黑了,投资的钱也没有了下落,这才惊觉可能被骗了,赶忙报警。
接报后,办案民警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和陈某。2020年10月21日,办案民警在重庆将嫌疑人吴某和陈某抓获。经审讯,吴某和陈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吴某和陈某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交给杨某,由杨某通过网络卖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当吴某、陈某名下银行卡有转账进入时,由杨某联系吴某、陈某将银行卡挂失补办新卡并取现分成。
办案民警根据吴某和陈某提供的线索,将涉案的杨某抓获。
目前,吴某、陈某、杨某三人已被法院判刑。警方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希望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泄密,如发现可能遭遇诈骗,立即报警。(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李茹雪)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