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早,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早利用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原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资质审批、平台筹建、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