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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高凤英,延安《解放日报》为她刊发社论!

2021-03-09 19:50

1947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妇女节的社论中向全国人民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延安广播电台播放了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了中华大地,久久回荡。这里的“苏中高凤英”就是出生于泰州姜堰的杰出女民兵英雄。

△《水乡女民兵英雄高凤英》连环画

爱憎分明

高凤英, 1925年出生于泰县石家埭一个贫苦渔民家庭。她很小的时候,其母被恶霸地主强行拉去当奶娘,被折磨致死;其父在溱潼街上卖鱼,被日伪当作“共匪密探”枪杀。她13岁就当“童养媳”。1944年9月,新四军讨伐姜堰税警团。战斗胜利后,在党的领导下,高凤英的家乡建立了人民政权,开展了减租反霸斗争。

高凤英总是第一个站出来控诉恶霸地主剥削和欺压人民的罪行。她爱憎分明,斗争坚决,深得群众信任,被群众推选为双堡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5月,高凤英加入中国共产党。

机智勇敢

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向苏中解放区发动进攻,7月占领姜堰。高凤英响应区委号召,第一个报名参加区游击队。七战七捷之后,新四军主力北撤,领导安排体弱的干部和妇女同志转移到安全地区工作。高凤英坚持留在区队,成为区队唯一的女游击队员。

有一次,高凤英同班长等五六人在胡家舍与敌人遭遇,敌人用机枪向他们扫射。一条大河挡住他们后撤的道路。高凤英主动把敌人的火力引向自己,掩护同志们安全撤退。当敌人追到河边时,她已潜水过河。凭借渔家人水中硬功夫,她曾多次与敌人搏杀湖荡中。她还打扮成卖鱼姑娘,时常潜入敌据点贴标语、散传单,搅得敌人胆战心惊。

宁死不屈

1947年1月14日,高凤英在高家垛(今海安县南莫镇高扬村)为掩护大部队突围,被敌人一颗子弹击中腿部,未能及时撤退,被安置在一位老乡家里。由于叛徒出卖,高凤英被敌人抓住。

敌人把她反绑着双手吊在屋梁上,用鞭子抽打她的全身,鲜血顺着她赤裸的双脚往下流,高凤英直到昏死过去也没有“哼”一声。敌人折磨了她一夜,什么收获也没有。1月15日清晨,敌人仍不死心,把高凤英绑在一棵榆树上,用燃着的烟头烫她的脸。不一会儿,高凤英的脸颊布满了黑红的血泡。敌人百般折磨也没有得到她的一句“口供”。

15日中午,高凤英被押到高家垛南边的一块空地上。敌人向她开了两枪后,又刺了3刀。高凤英壮烈牺牲,年仅22岁。

缅怀英烈

不久,高凤英的英勇事迹在乡间传唱。1947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向全国人民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延安广播电台同时播发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中华大地,久久回荡。苏中《江海导报》、华中《新华日报》、山东《大众日报》都对高凤英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苏中区党委书记(后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在《苏中解放区十年》一书中高度评论:“高凤英宁死不屈的精神,是苏中人民敌后斗争的象征。”

解放后,为缅怀高凤英这位苏中女杰,姜堰人民政府在烈士陵园内为其重新建起墓碑供人们瞻仰纪念烈士的英灵;在姜堰前堡村,村民们还建起“高凤英烈士碑亭”以缅怀这位巾帼英烈。碑文“苏中杰出的女英雄”为陈丕显题写。1975年4月,在烈士牺牲的地方,海安县人民政府建成高凤英烈士墓,2010年3月,高凤英烈士墓被改建成高凤英烈士陵园。

△陈丕显题书的高凤英纪念碑

2009年9月,在 “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和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评选活动中,高凤英被评为 “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

来源:泰州新闻网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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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在纪念妇女节的社论中向全国人民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延安广播电台播放了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了中华大地,久久回荡。这里的“苏中高凤英”就是出生于泰州姜堰的杰出女民兵英雄。

△《水乡女民兵英雄高凤英》连环画

爱憎分明

高凤英, 1925年出生于泰县石家埭一个贫苦渔民家庭。她很小的时候,其母被恶霸地主强行拉去当奶娘,被折磨致死;其父在溱潼街上卖鱼,被日伪当作“共匪密探”枪杀。她13岁就当“童养媳”。1944年9月,新四军讨伐姜堰税警团。战斗胜利后,在党的领导下,高凤英的家乡建立了人民政权,开展了减租反霸斗争。

高凤英总是第一个站出来控诉恶霸地主剥削和欺压人民的罪行。她爱憎分明,斗争坚决,深得群众信任,被群众推选为双堡乡妇抗会主任。1946年5月,高凤英加入中国共产党。

机智勇敢

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向苏中解放区发动进攻,7月占领姜堰。高凤英响应区委号召,第一个报名参加区游击队。七战七捷之后,新四军主力北撤,领导安排体弱的干部和妇女同志转移到安全地区工作。高凤英坚持留在区队,成为区队唯一的女游击队员。

有一次,高凤英同班长等五六人在胡家舍与敌人遭遇,敌人用机枪向他们扫射。一条大河挡住他们后撤的道路。高凤英主动把敌人的火力引向自己,掩护同志们安全撤退。当敌人追到河边时,她已潜水过河。凭借渔家人水中硬功夫,她曾多次与敌人搏杀湖荡中。她还打扮成卖鱼姑娘,时常潜入敌据点贴标语、散传单,搅得敌人胆战心惊。

宁死不屈

1947年1月14日,高凤英在高家垛(今海安县南莫镇高扬村)为掩护大部队突围,被敌人一颗子弹击中腿部,未能及时撤退,被安置在一位老乡家里。由于叛徒出卖,高凤英被敌人抓住。

敌人把她反绑着双手吊在屋梁上,用鞭子抽打她的全身,鲜血顺着她赤裸的双脚往下流,高凤英直到昏死过去也没有“哼”一声。敌人折磨了她一夜,什么收获也没有。1月15日清晨,敌人仍不死心,把高凤英绑在一棵榆树上,用燃着的烟头烫她的脸。不一会儿,高凤英的脸颊布满了黑红的血泡。敌人百般折磨也没有得到她的一句“口供”。

15日中午,高凤英被押到高家垛南边的一块空地上。敌人向她开了两枪后,又刺了3刀。高凤英壮烈牺牲,年仅22岁。

缅怀英烈

不久,高凤英的英勇事迹在乡间传唱。1947年3月8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向全国人民号召:“我们要学习苏中高凤英和晋绥刘胡兰的光荣范例,领导广大妇女同敌人作誓死不屈的斗争。” 延安广播电台同时播发高凤英的英雄事迹,红色电波响彻中华大地,久久回荡。苏中《江海导报》、华中《新华日报》、山东《大众日报》都对高凤英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苏中区党委书记(后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在《苏中解放区十年》一书中高度评论:“高凤英宁死不屈的精神,是苏中人民敌后斗争的象征。”

解放后,为缅怀高凤英这位苏中女杰,姜堰人民政府在烈士陵园内为其重新建起墓碑供人们瞻仰纪念烈士的英灵;在姜堰前堡村,村民们还建起“高凤英烈士碑亭”以缅怀这位巾帼英烈。碑文“苏中杰出的女英雄”为陈丕显题写。1975年4月,在烈士牺牲的地方,海安县人民政府建成高凤英烈士墓,2010年3月,高凤英烈士墓被改建成高凤英烈士陵园。

△陈丕显题书的高凤英纪念碑

2009年9月,在 “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和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评选活动中,高凤英被评为 “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

来源:泰州新闻网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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