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窨井盖被盗、破损、管理维护不当导致的“窨井吃人”事故频发。为依法打击涉窨井盖犯罪,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治理,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针对窨井盖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
记者获悉,截至2020年12月,各级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80余次,开展联合检查700余次,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约176000余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200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300余个。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424件。
同时,对涉窨井盖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也明显加大。《指导意见》印发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34件38人,起诉49件55人,开展立案监督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量约是过去两年多办案数量的两倍。以破坏交通设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的案件比例从《指导意见》印发前的28%上升至37%。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