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江苏全省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是谈判降价药入围数多,共有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门诊特殊疾病达到17种,江苏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的看病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通过谈判,共有10个江苏本地企业研发的一类新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全身用抗病毒药1个,糖尿病用药1个,神经系统药1个,抗肿瘤药7个,更多的参保患者可以共享江苏医药创新成果。
“目前医院最新的药品信息系统已顺利切换完成,患者可以到医院的医保咨询窗口了解最新情况。”江苏省中医院副院长、普外科主任医师江志伟说,“本次调整,不少应用于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价格大幅降低。”
江志伟结合自身临床用药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慢肺阻患者需长期使用的一种布地格福吸入气雾剂,原价格是880元/支且不在医保范围内,患者使用一年需要自费880元/支*12支=10560元。此次该药品以239元/支的谈判价格进入了新版药品目录,南京地区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为30%。现在患者如使用此药,一年费用为239元/支*12支*30%=860.4元,还不足原来一支药的价格,真正成了老百姓的平价药。
据江苏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韩红玉介绍,与以前的药品目录调整相比,新目录谈判降价药入围更多,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新调入的119种药品平均降价50.64%,其中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
为更好保障新冠肺炎治疗相关用药需求药品,新版目录还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至此,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进医保。
为确保3月1日各地第一时间执行新版目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2月26日专门召开全省2020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工作视频会,专题部署目录落地工作,明确各地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新版药品目录管理,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国家谈判药落地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目录规定,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药品目录内品种、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各设区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国家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据了解,江苏医保部门将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同时优化协调条款,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内容。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开通医保定点药店通道,合理调整总额控制等方式,推动药品目录落地。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按照各自的医疗特色和需求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谈判药,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实现“有需能供、有供能支”。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