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空包”快递单号超6亿条获利上亿、网店雇用“刷手”刷单炒信用、利用暗网售卖公民个人信息……2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江苏省网络市场十大典型案例”和“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十大典型案例”,并通报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哪些新特点?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徐光新介绍,“首先是渠道全,案例覆盖多个渠道,比如说邮政的寄递渠道、海关的跨境渠道、电商的销售渠道等,对这些渠道的违法行为都进行了查处;其次是领域广,这些典型案例既涉及传统电商领域,也涉及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新兴领域。”
具体来看,“苏州某餐饮店网络销售野生动物案”“镇江某网店虚假宣传江鲜案”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长江十年禁捕等新类型;“吴某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GUCCI’女包案”“淮安某公司利用短视频虚假宣传案”聚焦新领域;“盐城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案”“常州某网店虚构用户评价案”“宿迁某网店诱导用户评价案”突显刷单炒信等新重点……
此外,徐光新表示,当下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呈现出复杂程度高的特点,比如,现在很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经常是正品和盗版或侵权商品交织在一起,对案件的查处、定性都会带来一定难度。
“江苏淮安‘2·22’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正是一起披着合法外衣、正版掩盖盗版的典型案例。案件中,甲、乙公司均取得了销售图书的许可,两家公司主管人员王某从正当渠道购买了极少量正版书籍,但其公开在网络平台销售出去的大多数是盗版书籍。经审查,该案“情节特别严重”,涉及21个出版社、75个品种图书、100余万册。盗版团伙按照正版书籍印制的标准,制版、印刷、储存、运输、销售、制作防伪标识等全部环节一个不漏。该案对侵权盗版全链条进行有效打击,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版权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李某某等人利用电商平台寄递‘空包’网络黑产犯罪案”是2016年315晚会首次曝光“空包”以来,全国首例将“空包”打停的案件。经不完全统计,本案中的三个犯罪团伙垄断了全国80%以上的空包市场。该案集中收网的第二天,全国空包市场随即瘫痪,彻底斩断了“上游出单—中游贩卖—下游犯罪”的“空包”网络黑产犯罪链条,有效遏制了下游非法经营(刷单)、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充值和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网络生态净化整治提供了新模式新途径。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注意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字样成监测重点。市场监管部门在“6.18”、“双11”等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期间,多次开展“霸王条款”专项监测,查办了一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案件。
在“盐城某网店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中,盐城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天猫网店主页含有“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虽然未发现当事人通过使用“解释权”克扣消费者赠品而获利,但当事人的行为仍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者为了规定自己享有解释赠品相关事宜的权利,主观上没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动机被罚款冤不冤?“不冤!一旦使用此类格式条款,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查办,警示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要注重加强法律学习,自觉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事实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仅是网络市场“浮在水面上”的乱象,在看不见的地方,公民个人信息在“暗网”被当做商品进行交易。“暗网”又称“不可见网”或“隐藏网”,经过加密处理,普通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无法进入,但也是目前违法犯罪较为猖獗的区域。如果任由公民个人信息在暗网上进行兜售,将会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以来,王某君多次在暗网交易市场发布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贴文,包括“100W某银行信用卡高净值客户和网贷已放款一手数据”、“22000多某地区寿险大额保单一手数据”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王某君等人利用暗网交易市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成功突破暗网的技术难点,以“零口供”标准,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今后打击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通过此案的办理,可以对相关人群予以震慑,遏制利用暗网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去年以来,平台经济领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不断加剧,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新问题。“规范平台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陈柯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共发现电商平台147家。今年,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化调查摸底,注重加强移动端APP、小程序等数据的采集,梳理其中符合平台特征的经营者,并纳入电商平台库,力争做到监管全覆盖。同时,组织开展一次平台协议与规则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二选一”等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为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提供保障,力争做到平台规则协议更公平。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