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扬中市公安局不断创新完善监管机制、服务模式,聚焦办事“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增便利度”,积极推行公章刻制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办证。
公章刻制是开办企业四个环节中的一个环节,扬中公安在公章刻制环节中深化改革,扛起担当,压缩公章规定的刻制时间,将多余的时间留给开办企业的其它环节,以确保开办企业的整体时间最短。正因为公安的鼎力相助,各环节的紧紧相扣,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扬中市开办企业取得了全镇江四个县级市第一名。
过去,企业要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公章备案证明,再凭公章备案证明到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刻章。现在,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工商信息直接推送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可以凭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进行自主公章备案刻制,真正实现了权力下放。
从2020年6月1日起,所有的公章备案都可以自主备案,不用到公安窗口办理。以“数据多跑路”换“群众少跑腿”,并且公章刻制企业从承接业务起,到完成刻制、交付公章、章模上传等全部工作办理结束时间不超过2小时,极大地提升了开办企业便利度。现在,如果企业开办依托“全链通”平台申请注册,在注册登记的同时,可以在网上“淘宝式”选择全市有资质的3家刻制公章经营单位中的任一家进行公章备案,刻章企业在系统上收到刻章信息后,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只要与经办人核实确认后,一小时内将公章刻制好送到经办人手中,以便经办人在最短的时间拿到公章后,进行下一个环节,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陈敏)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