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月15日,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一起报警,在市区江洲南路南园小区路段,有两辆轿车相撞,其中一辆轿车驾驶员身上满是酒味。
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找到了双方车辆的驾驶员,民警先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中一方秦某的酒精呼气值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另外一方检测结果为0mg/100ml。民警随即将秦某带至人民医院提取了血样,随后带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询问相关情况。
询问中民警得知,事发当天是大年初四,秦某去朋友家做客,酒桌上秦某喝了几杯黄酒,明知酒后不能驾驶车辆的他,在酒桌上另一个朋友提出饭后送他回家的请求后,秦某自感脸皮比较薄,无奈下只能答应,从朋友家驾车出门行驶了仅200米不到,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酒桌上劝酒的同时也要劝阻同桌友人不要驾车出行,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