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人们常用手足情深来形容兄弟情,凸显兄弟姐妹间相互扶持、共同进退的情感特点。然而有时候,兄弟姐妹间会形同陌路,甚至引发刑事犯罪。近日,丹徒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刘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今天(8日),丹徒法院披露了该案的具体案情。
2020年2月28日下午,刘某强在家中休息,嫂子朱某珍因家庭积怨上门讨要说法,两人发生口角,继而升级成肢体冲突。其间,哥哥刘某庆用花盆砸向刘某强,但未能砸中。三人撕扯过程中,刘某强挣脱开,并从房门后找到一60厘米长、5厘米宽木棍击打兄嫂。邻居劝阻开三人,刘某强听到对方仍在谩骂,又手持木棍上前对朱某珍、刘某庆击打,致两人头部受伤。经鉴定,朱某珍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庆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某庆因打架被行政拘留7天。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强因日常琐事与其哥哥家人发生纠纷,用木棍击打他人身体,致两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刘某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陈路